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要求,适应我省疫情防控需要,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目标,截至目前,我省先后公布了十批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名单,其中医疗机构19家,第三方机构9家。具体名单如下: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19家)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市中心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二部长春市儿童医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吉林市人民医院通化市中心医院延吉市医院松原市中心医院(松原市儿童医院)农安县人